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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纸业控股股东增持股份

编辑:哈尔滨弘高达实业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12/04
ST宜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宜宾市国资公司”)通知。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宜宾市国资委”)已于2012年10月16日下发通知,要求宜宾市国资公司及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五粮液集团”)启动将宜宾市国资委持有的五粮液集团51%股权划转给宜宾市国资公司的工作(以下简称“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”)。

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前,宜宾市国资委持有宜宾市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100%股权,宜宾市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37.77%的股份(即39,776,583股),系ST宜纸控股股东,五粮液集团持有本公司16.06%的股份(即16,915,217股),系ST宜纸第二大股东,宜宾市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
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完成后,宜宾市国资公司在直接持有本公司37.77%股份的基础上,进一步通过五粮液集团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6.06%的股份,宜宾市国资公司仍为ST宜纸控股股东,五粮液集团仍为ST宜纸第二大股东,宜宾市国资委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
鉴于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前,宜宾市国资公司已持有本公司37.77%的股份,通过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,宜宾市国资公司将在此基础上以间接增持的方式增持本公司16.06%的股份,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规要求,宜宾市国资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提出免于要约收购本公司的申请,中国证监会未提出异议的,相关方可办理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相关过户手续。本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